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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 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
犯法的,造成单位损失要赔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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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劳动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1.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退休没有给上司造成损失的,不得扣除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除工资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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