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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因此,收购公司没有必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为了公司人事管理方便,那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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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合同的变更,新劳动合同条件维持或者高于原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劳动者拒绝签订新合同的,应当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由于原有劳动关系没有发生改变,原合同有效,所以一般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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