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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提取条件若是想要顺利的提取,一定要按时且足额的交纳9个月以上,且所在的公司不得有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另外除托管职工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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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房屋类:1、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余额;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本市建设.自住住房改造;4、本市自住住房大修;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6、本市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15%;非住房类:1、本人及配偶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切除术.重大器官移植术.主动脉手术9种重病.重病;2、退休;3、出境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迁出本市的;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重新就业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两年未再就业的;8、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根据规定,大连公积金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其中,部分提取情形包括:偿还商业贷款、转账偿还商业贷款、其他突发事件、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组合贷款、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现金购买商品房、现金购买存量房、现金购买军产房、现金购买公有住房、自动划扣个人账户余额偿还商业贷款、重大疾病、租房提取、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享受低保且在职。 销户提取情形包括:享受低保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大龄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退休。 需要提醒的是:每种提取情形所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都是不一样的,建议登录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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