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大连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08-05 466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03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前款第(一) (五) (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前款第(八) (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