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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这里需要以下两点、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5、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6、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根据规定,大连公积金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其中,部分提取情形包括:偿还商业贷款、转账偿还商业贷款、其他突发事件、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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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提取流程: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县市的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另: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件、。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2、租房: (1)租住公共租凭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年最高提取额度为14400元。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评估造价。 4、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学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 5、偿还: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6、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本人及配偶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7、享受低保且在职: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届时月最低工资标准×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8、其他突发事件:符合其他突发事件情形的,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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