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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 1、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的,比如建造自用的办公楼,那么就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办公楼建造期间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
(一)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价值合并计算其建筑的成本,该土地使用权而作为无形资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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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让取得、市场购买取得、接受投资等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如下: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居住用地7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明确该土地办理出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如该土地是早年出让取得的,摊销年限应是原规定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但国家规定“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摊销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一)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价值合并计算其建筑的成本,该土地使用权而作为无形资产来核算; (二)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该楼盘建筑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计入该楼盘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中; (三)企业外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钱款中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以及所购买的房屋建筑的价值的,一般应该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去支付。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四)如果确实无法在该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分摊; (五)如果是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一般是计入当期买卖的损益,自用的无形资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中,一般用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六)如果是该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出租的就该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一般用其他业务成本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七)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无形资产中包含的经济利益,并且是通过所生产的产品实现,那么就应该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一般用生产成本等相关科目和累计摊销者两种方法进行分摊。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的确很长,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变得非常有限;同时,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的时候需要遵循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原则进行摊销。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一次开发的,根据某个成本对象占地面积所有成本对象占地面积总面积的比例分配的分期开发的,首先根据本期所有成本对象占地面积所有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分配,然后根据某个成本对象占地面积所有成本对象占地面积的比例分配。期间所有成本对象应承担的占地面积为期间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去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承担的占地面积的多个清算机构共同发生的减去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配,不能按建筑面积法分配的,应按占地面积法分配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配。土地成本分配方法不同清算机构根据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开发,可根据占地面积分配。对于占地面积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可以根据该类型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分配方法2:建筑面积法建筑面积法是指按照已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配。也就是说,按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配。分配方法3:销售价格比率法的销售价格比率法是根据住宅单位的销售价格计算分配住宅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来说,房屋销售价格的高低不仅取决于房屋结构,还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户销售价格比住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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