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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 根据你的情况,病假最多3个月,超出3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可以在...
事假可以请多少天,国家没规定,只要单位同意准假就行了。新劳动法病假天数规定差不多。 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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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病假时间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4日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了相应《企业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一)工龄累计制:年休假天数要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二)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新进员工年休假天数折算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的安排 (一)职工年休假一般在公历年度本年度内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二)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三)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劳动法并没有对于具体几天病假的规定,因为劳动者是否患病并不是一个可以预估的可以确定的数值,所以并不适合直接规定具体多少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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