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申请登记住宅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住宅...
不是,农村宅基地的产权确权证书,实际上确认的是农民所享有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为农民只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对于宅基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7)房屋分割、合并;(4)房屋分割、合并;(4)。上述程序齐全,可随时申请住房转让程序。您可以与产权证书登记人、共有人和买方一起持有各自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上述三份住房证明,并向住房管理部门申请产权证书转让程序。《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有关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1)买卖;(1)交换;(2)因共有权或共有人份额变更而申请房屋登记的,由共有人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2)房屋分割、合并、合并、合并;(4)。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明;(三)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八)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