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前提。是否全职工作、是否领取报酬等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却不是劳动关...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有下列情形,确认劳动者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第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二、劳动者服从单位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本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除此之外,还可参照下列情况认定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表;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