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权投资税收需要缴纳的税有: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这几种税费。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租赁的,对于一些出资...
土地使用权转让3%的契税、0.5‰印花税和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购买、投资、赠与、继承等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五元到三十元(二)中等城市一。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建设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土地使用税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理人或实际使用者纳税的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利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2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