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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的房产证、完税凭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房地产物权...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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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材料: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保留);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保留);④买卖合同(保留原件);⑤契税完税凭证(核对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房屋买卖双方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卖方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2、房产证; 3、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 4、税费缴纳证明。 买方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 3、税费缴纳证明。
作为卖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以上即为我对郑州二手房屋买卖条件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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