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如果加班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协商讨要加班工资,如果没有结果,劳动者就可以就此事申请劳动仲裁。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680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