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分很多种情况,一般是: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
南京市公积金个人比例:目前南京地区员工根据公司性质,存款比例分为机构和事业单位存款比例为12%的外商、港澳台商企业为10%-12%的企业化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感谢关注链家网!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贷款限额是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
为了鼓励消费者购买建筑产业现代化商品住宅,南京市在贷款政策上做出了调整,该实施意见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的,在公积金资金保障允许条件下,贷款额度可上浮百分之二十,首付比例按政策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据了解,目前南京市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按照这一规定,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精装修房最高可多贷款6万元。但何时实现,还未知。
根据南京的相关政策规定,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8、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9、具有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3,30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