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能。劳动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栏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员工来说,使用者在计算加班费和相关福利时,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属于使用者的转移行...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工人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低工资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最低工资,是指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法并没有对各地最低工资的数额作出规定,授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这个要根据情况来讲。1、如果单位与你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月工资是多少的,而后单位没有履行合同内容,也为在改变合同内容前与你协商一致(一般合同都有协商条款)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2、如果当时签的合同规定不是特别明细,比如按实际工资岗位或公司规定执行工资政策的,公司在后期修改工资制度,导致后期工资比之前低的,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就没有违反劳动法。
基本工资都是由政府制定的。 1、第一类标准: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2、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第三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4、第四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