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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产契税新政策如下: 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
2010年房地产新政策: 2010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契税政策 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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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新政策 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 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 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 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 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 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 (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 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 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 1、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 个税:差额的30%或全额的2% 2、满五年的: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 3、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买方产生的税费如下:契税首套房1%(房子面积90方以上的1.5%)二套房3%交易管理费3元/平米交易登记费50元卖方产生税费:营业税5.5%(过五年且面积小于144平米免征)个人所得税:1%(过五年且市内唯一物业免征)交易管理费3元/平米
2010年代课教师新政策如下: 四年前,2006年3月27日下午教育部例行发布会上,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宣布,“预计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将把44.8万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在全国约有44.8万人,其中分布在农村公办中小学的大约有30万人,占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9%。 教育部前发言人当时表示:“‘清退’是什么意思,就是清理和退出。但‘清退’的原则是不变的。当然这一部分人中,也确实存在着各方面条件符合或者接近教师的人员,我们希望他们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取得资格,成为正式教师。代课教师,他们以其吃苦耐劳、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精神,为中国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努力。 代课教师属于历史遗留,他们为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清退的工作要做,也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但重要的是要妥善安置这些被清退的代课教师,地方政府应该做得更人性化。“清退时要考虑他们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尽量给予补偿。”夏学銮说,要通过制度性设计,确保被清退者的权利和权益得到公正的保障,让代课教师顺利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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