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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得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属于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商业网点用房可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征地建设的,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房屋数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有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房屋计划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招标委托地方房地产公司承建和出售。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对象:(一)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二)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高级士官;(三)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工龄满15年的军队正式职工;(四)居住在公寓区,经核实确无其他住房的非在职人员。
成都限购政策1。成都限购政策实施时间2017年3月24日0:00开始实施。2、成都限购对象政策:商品房和二手房。3、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4、成都限购条件政策1。有成都户籍(或在限购区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高新区南部公园无自有产权房;3、自2016年10月1日起,成都高新区(含南部和西部公园)、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皮都区新购商品房。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二.新旧政策转移到1、10月3日24点前提交的网络签名合同按旧政策执行。2、10月3日24点前签署的三方协议已经支付预付款的,通过人工现场审查,签订的网络合同,银行看各银行的具体政策。3、10月4日0点以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已经支付预付款的,按照新政策执行。3、户籍购买限制政策1、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房需要提供2年内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1年纳税或社会保障证明书2、非市户籍居民家庭禁止购买第二套房3、市户籍家庭禁止购买第四套房4、限制购买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成为未成年子女)5、限制购买范围内的购买资格审查,现在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没有必要去各自的住宅证明书。4、最初支付比例限制购买政策1、最初套房的最低最初支付比从20%上升到30%2、有购买住房贷款的记录没有实际住房的,有套房但没有贷款记录或者结算的,两套房的最低最初支付比从30%上升到50%。3、如果住房贷款没有结算,申请商业贷款的最低支付比从50%提高到80%4、对于有两套以上套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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