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
申请人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必须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北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本市户籍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或有本市户籍,在房山区工作。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含),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必须在北京工作,工作单位必须在本市注册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由房山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申请人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必须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雇佣者和园区雇佣者租赁的公共租赁住宅,雇佣者可以代表本部门的员工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应登记为公共租赁住宅候补对象,向社会公开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讨论,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讨论结果。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在轮候期间安排公共租赁住宅。租赁对象和租赁顺序确定后,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租赁对象按租赁顺序选择公共租赁住宅。出租方选择公租房后,公租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1、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申请人在本市有城市户籍,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不足10万元(含),四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足13万元(含)。申请家庭应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省市在北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稳定的收入。他们可以提供同期的临时住房证明、支付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我和我的家人在这个城市没有住房。具体情况由区、县人民政府结合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3,931人已浏览
13,330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