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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
,您从开始就错到底了,这钱肯定是不会退了。1、咋交意向金的时候你就没看到你就没看到收据内容,应该还有一个缴纳诚意金的协议或者合同之类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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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还购房意向金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意向金转为定金前,购房者可以随时取回意向金。开发商签收后,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协商不成的,可以移交指定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应当退还的,对方不退还购房意向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属于不可归责于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原因导致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的可以要求其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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