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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
如果员工和单位还存在争议部分,那么是能够继续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如果争议不存在,那么就是不用进行劳动仲裁了。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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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方当事人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审理裁决,仲裁庭应该根据现有证据查明事实后裁决,如果录音是作为你的证据提交的话,则仲裁员会要求你把它书面化,以便于存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然后再办理减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突然无故解聘你,除当月工资需支付外,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你经济补偿。你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受理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国务院《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是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认为仲裁部门有不依法办事的情况,可以依法向劳动局纪检部门、劳动局领导、上级劳动局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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