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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
首先,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有违反法规行政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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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孕妇被裁员如何赔偿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非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相当于2倍: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平均工资×2倍(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起支付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2017年的标准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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