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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
1、除非附合法定的裁员条件,并附合法定的程序,否则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如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且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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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裁员有赔偿,赔偿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非法裁员是有赔偿的,赔偿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是一样的。公司裁员中的有一条选项就是公司破产。那么公司倒闭也可以按照裁员来支付赔偿。 2、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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