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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陪产假规定如下: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已正...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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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重庆晚育年龄陪产假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国家规定陪产假有7天、10天、15天等。因不同地区与单位不同,所以陪产假也会有区别,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或者单位相关部门为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陪产假、又称护理假、陪护假、照顾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陪产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是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福建省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根据重庆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给予男方照顾假15天,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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