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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1、成都户籍居民;2、省内按需申请地区户籍居民;3、省内非按需申请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4、符合下列条件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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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办理期限:申请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期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期限为20个自然日;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成都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3个工作日后签发。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地居民因赴港澳治病、探望危重患者、丧葬、临近开学时间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一)被成都单位派往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户籍居民和外国户籍居民(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必须向工作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申请),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请按照《成都市企业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备案通知》办理);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在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到香港或澳门进行业务。
申请对象: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 (3)其他人员。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3)其他人员。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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