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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中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补偿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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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你没有过错,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你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两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当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三、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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