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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公民的权利,虽然一方属于黑名单,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仍然可以协议离婚。可以申请离婚。但是离婚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
不可以贷款买房。夫妻一方的征信记录不良,确实会影响配偶申请贷款买房。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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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购房和办理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一方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不会受理贷款申请,需要有问题一方还清欠款,缴纳滞纳罚金,办理完毕手续之后,五年后银行系统自动清理不良记录,此时才可以办理贷款。 2,夫妻两人有一个是贷款黑名单,那么可以进行离婚后,征信记录良好的一方再进行贷款,一般不建议那么做,后续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3,共同还款人是指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本息时的第二还款人,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不经过法律诉讼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债务时,可以直接要求共同还款人履行还偿借款人银行债务的义务。一般共同还款人是在银行认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存在无法按时足量还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人找共同还款人。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的。民商事法律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经常会有未婚的男女朋友以共同名义贷款买房。但一旦中途分手,实际操作中,双方既非配偶关系,又已分手,那该怎么办呢昔日的爱巢变成了今日的“伤心地”,情人间的感情没有了,剩下的只是分割财产前火辣辣的眼神。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小件商品碍着以前的情分,不要就不要了。房子就不行了,那可是大宗消费品,动辄几十万,无法割舍。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如果以个人名义买的(即《购房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签名),那么房产就归个人所有。按照情理上来说,如果另一方也出钱了,应该归还另一方钱财,但前提条件是未签署购房合同书的一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支付了其中的费用。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无法收回房产(或钱物)。军与玲就属于这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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