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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劳动部门责令公司为你购买社保;2、根据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同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出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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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劳动部门责令公司为你购买社保;2、根据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同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出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如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则解除合同时,你可以不扣1000元;3、合同写明一式两份,但公司没有给员工一份,这是不合理的;4、公司收取员工的培训费,是变相收取押金,不合法。
1、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劳动部门责令公司为你购买社保;2、根据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同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出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如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则解除合同时,你可以不扣1000元;3、合同写明一式两份,但公司没有给员工一份,这是不合理的;4、公司收取员工的培训费,是变相收取押金,不合法。
已经离职了就不是。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或者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严重违纪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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