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应提交: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一份。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
网签备案: 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并且房屋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反馈、存量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地产经纪公司股东不一定要有经纪人证。
你先在上海发行量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即省级以上报纸,例如解放日报)遗失声明中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遗失的证书名称、注册号、证书有效期期限等。再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此表可从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上下载然后再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补办(更换)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两份(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以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提交申请材料遗失声明见报30日后,请携带上述材料到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注册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注册受理部门的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查询。办理期限注册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