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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书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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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法律角度讲 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结婚之后一起去进行购买的,那么在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写上一个人的名字和两个的名字就都是一样的,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后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写谁名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假如离婚了房子是要一人一半的,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并不会妨碍没有写在房产证上的人的权益。 2、从个人安全感来说 现在很多人对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都是不太了解的,所以大家在买房的时候如果没有在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肯定都会觉得不安,现在房子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家里最重要的经济投入,房价一路飙升的情况,一旦遭遇婚姻危机,房子往往会成为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对于房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的婚姻当事人,内心会非常不安。 3、从平常办事的效率来说 如果大家在买房的时候想要在房产证上面同时写上两人的名字,那么在买房办理一些手续的时候就需要双方都到场了,但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办理这些手续所需要的就一个人就可以了。增加了办事的便利性。至于房产证上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还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取决于婚姻中的当事人双方。不过需要注意不伤及夫妻感情。
把别人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相当于把房产赠与对方,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赠与方式要考虑清楚,是附条件赠与还是不附条件赠与。对大宗财产的赠与包括房产等,即使是夫妻,也建议最好签订赠与合同,同时增加一定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可以考虑以婚姻存续为附加条件,一旦婚姻关系不复存在,可以收回部分赠与财产或全部收回。如果是没有附加条件的赠与,赠与合同签订后,财产实际交付,然后发现不合适,想反悔要回赠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通常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其次,共有形式也需要区分清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有。一般情况下,在婚前财产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按照共同分享来对待,也就是加名后各占50%。而且如果采用按份共享的方式,双方需要约定各自的份额,并在房产证上记录这些信息。若确定加名,赠与方应了解赠与的法律后果,并考虑自己赠与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签订赠与协议,尽量通过事先明确约定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在买房时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上都可以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只不过双方要事先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因为当房产证上同时出现两个业主名称时是要分大、小产权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产权后双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这样也不会产生纠纷。一般情况来说情侣恋爱时共同购买的房产,在分手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将房产卖掉共同分配所得财产,另一种是由一方获得房产,再将对方在房产中所占份额的钱返还给对方。不管怎么处理,这套房产所产生的价值都是由两人共同享有的,需要按对应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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