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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其不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作为购房人的遗产被继承。 2、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面向城...
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某一人设立的利益物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因此房屋的居住权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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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不存在不能继承的问题,因为并没有明文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所以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不过继承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继承的条件也会有所差别,具体继承条件应该以当地为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1、经济适用房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方法如下:房屋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而对于保障房上市交易,成都市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缴。
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因为没有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所以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但是,继承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各地政策不同,继承条件也不同,具体的继承条件应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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