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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达到纳税的标准,依然需要帮劳动者代扣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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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强制义务。有些员工认为支付社会保险后工资减少,向企业写自愿不支付社会保险的声明,或者与企业签订不支付社会保险的协议,但这样的声明和协议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强制规定,无效。
社会保险统称为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其中失业、生育、工伤为企业全额缴纳,只有养老保险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从工资中扣除,其馀的个人承担也就是说,从个人工资中扣除10%的社会保险。一般来说,它是代替扣除的。支付标准一般按应支付的工资支付,应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按社会平均工资支付。
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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