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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计算工龄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 1、连续计算法,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说明(4)》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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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应连续计算工龄。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 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的。那么工龄是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计算一致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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