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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续签。但是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女职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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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在续延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这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以走司法程序维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女职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顺延其劳动合同期至哺乳期满。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首先你要证明你是在孕期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你可以到医院开出相关证明,证明你在2008年9月10日以前你就已经怀孕了。如果确实是属实,用人单位是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该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是劳动合同延续的法定事由,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如果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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