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
租房补贴和餐补应该算是职工的福利,应该算在带薪年休假工资里面的,这个在统计局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的非常清楚。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应付福利费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2、用人单位在薪酬发放时会将福利也一起发放下去。如果对于福利费发放金额存有疑问的,可以到单位的财务科进行咨询,如有遗漏的就需要及时的补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符合条件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的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产假期间发生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6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993人已浏览
5,3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