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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2022-05-07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46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自己提出辞职,但用人单位不具备38条所述情形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有的话,是可以有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 法律规定我给你解释清楚了,但也希望你不要为了钱专门去找用人单位的毛病,那样既不厚道,可能你也会白费精力。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有上述情形,那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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