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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婚后双方共同归还房屋贷款,但房屋的物权是依据婚前的债权转化而来,因此离婚时该房屋判归男方比较合适;共同归还的贷款部分及这部分贷款所对应的...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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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屋并,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首付是您老公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所有贷款都是婚后用您两位的共同财产还的话,离婚判决的话,很可能法院会判决房子归您老公所有,他需要将已还贷款的一半支付给您;或者是您可以向法院要求拥有房子,然后您将首付及已还贷款的一半支付给您老公,并自行偿还剩余贷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判决,上述仅供您参考。
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离婚时双方就不动产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及分得多少,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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