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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认定为工伤后,所要追偿的工伤赔偿金,该由谁来支付呢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一、由工伤保险基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就经济补偿问题签订协议,并已按协议约定的数额领取经济补偿金,但事后反悔,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未足额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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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您所述情况,您与单位签有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该合同有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该协议执行不得违反。但您提到的协议中“赔偿违约金8000*8年=6.4万”的规定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只有单位在向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从您叙述的情况来看,学校并未给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因此,协议中不能约定服务期,更不能约定与服务器向对应的违约赔偿金。你们的合同,只能约定劳动期限,和违反该合同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与服务期没有关系,故该协议中约定的6.4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属无效条款。另外,您所提到的开除,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毕竟开除是一种处分,不太好。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和学校好好协商。
尽管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相关待遇,单位还需要给付工伤职工其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等待遇后,可向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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