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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试用期内如果发现他的条件不合适,就是比如说他的学历在之前有所隐瞒,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可以直接和他接触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他不能胜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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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如果发现他的条件不合适,就是比如说他的学历在之前有所隐瞒,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可以直接和他接触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他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只要有很好的证明也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关系,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试用观察阶段,所以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几天内没有辞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试用期退休,需要提前通知。试用期一般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
需提前三天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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