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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运输问题(比如货物破损、货物丢失、投递延误、服务恶劣等等),收方拒收,那么快递方不但不应该收取运费,更要承担赔付。 如果不是运输原...
1、如果是因为运输问题(比如货物破损、货物丢失、投递延误、服务恶劣),收方拒收,那么快递方不但不应该收取运费,更要承担赔付。 2、如果不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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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快递行业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3倍作出赔偿。快递公司的这种赔偿标准是依据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该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
1、因运输问题(如货物损坏、货物丢失、交货延误、服务恶劣),收方拒绝,则快递方不仅不应收取运费,还应承担赔偿。 2、不是运输原因,收件人拒绝的,或者快递公司无法联系收件人,包裹只能退回,那么往返运费应当由寄件人承担。
是可以拒收的,直接快递电话联系你的时候让你签收的时候直接告知送货员你拒收,或者不需要了,让他给你原路返回,如果你是在线支付的那么你拒收后申请退款就好的,到付就不存在了!或者你不接电话或者是没接到电话,那么快递会为你保留三天,三天后依旧没人签收会原路返回的!《物流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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