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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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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书面通知辞职的证据即可,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要求辞职。如果签订,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辞职;过了试用期或没有试用期,则提前30天书面辞职。如果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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