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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利用土地的权力,而...
其存在于他人之物之上,即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行使土地使用权。国家作为土地所有人对土地固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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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物权限制在特定方面或特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所有权设定的债权形成的,是在所有权与所有人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 非所有人在一定程度上程度的支配权,因此是他的物权。
其存在于他人之物之上,即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行使土地使用权。国家作为土地所有人对土地固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将其占有、使用土地和取得收益的权利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并出让给他人使用的结果。国家使用其自己拥有的土地,应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但国家乃一抽象概念,其权能有赖众多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分为行使,由于众多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均只能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并不能从整体上代表国家,因此,除国土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土地外,其它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对土地的使用似乎不能认为是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故其使用土地的权利仍是对国家土地所有权的限制,仍然是他物权。 (3)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利用乃以获取收益为目的,其重点在于土地的使用价值。 (4)土地使用权的行使要求对土地直接支配和占有,只有占有土地,才有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可能性。 (5)土地使用权是独立的物权,一经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者即可行使其权利,不以其他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6)土地使用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土地一经灭失,其使用权也归于消灭。土地使用者不具有要求所有人以他物替补的请求权。限定物权这个名词很多人不太了解,实质上就是他物权,比如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是限定物权,即他物权,限定物权在生活中存在的范围相对比较广泛,包括多种法律权利。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他物权性质使得对于土地收益享有的前提就是必须要实际占有使用土地,否则没有法律依据。
物权是基于物的归属而享有的对物的直接支配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的效力。土地使用权一经设立,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享有独立的占有、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其他一切单位或个人,包括土地所有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土地使用权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之义务。即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为土地的使用者,义务主体为土地使用者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土地使用权首先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具有物权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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