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月工资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如果本月有法定节假日的,视为出勤), 如果有加班的,加班费单独计算。 加班费计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费:...
21.75天工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工资基数的21%,员工自己缴纳工资基数的8%;: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9%,员工自己缴纳2%外加3~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2%,员工自己缴纳1%;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0.5%,员工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0.8~1%,员工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单位每个月为员工缴纳8%,员工自己缴纳8%(各地情况不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21.75是正常班的工资,按国家标准现在是22天制,其余的都算加班,正规的厂,公司都是这样的,为什么说21.75呢,把你每个月的底薪除以21.75,就是你一天的基本工资,如果有加班就按你底薪的1.5倍,正常来说,平时加班的工资最低是1:1.5,星期天双倍,节假日三倍,因公司而议.。
现在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开计算了, 21.75天是指的制度计薪日,用来计算工资和加班工资:(365-52*2)/12 即: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之后除以12个月 20.83天是指的制度工作日,用来判断是否超时加班了:(365-52*2-11)/12 即:一年按365天计算,减去(52个星期,每星期2天休息),再减去11天法定休假,之后除以12个月 劳动保障部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79人已浏览
1,293人已浏览
3,065人已浏览
6,6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