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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停工留薪期和鉴定为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之外,其余的均可以辞退,其中:七至十级伤残的,本人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至第六项规定过错的,用...
工人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辞职。对于工人来说,工人可以随时辞职,但在一般请求修改中,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天),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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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职工: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外商投资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职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规章制度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1)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暴力”是指用人单位直接以身体强制的手段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威胁”是指用人单位以实行暴力或其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手段,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用人单位拘留、禁闭或采用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或者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履行劳动义务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安全卫生条件,这些都是违法、违约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自己想要离职前最好提前一个月就和老板做好沟通,让老板有时间招其他的新同事进来补位。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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