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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实行了非全日制工。非全日制工工作时间相对全日制自由,而且时间比较少,适合时间不固定的人。那么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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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临时工 1、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雇,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成本。 2、弊端:临时工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 3、临时工通常以日计酬,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无升迁和年终奖,不享受正式工的福利待遇。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每周五抽出3小时到公司进行一次大扫除,每次工资80元且当即结清。1个月后,我觉得该项工作收入较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却为此要求我进行相关赔偿。请问,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你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权利。因此,公司无权要求你进行相关赔偿。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其本质只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合同。 作为超市请的保安,与家庭和个人雇用的“小时工”是有区别的。其与你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否定性为非全日制用工,还要看他在你超市里每天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若属非全日制用工,依法你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且不需付任何经济补偿、任何理由。但是,若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就是另外一个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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