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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2、申请人拥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包括)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不超过...
一般来说,申请公租会经过注册、意向注册、抽签、合同入住等程序。但是,根据住宅来源的归属,市区的二级可以分别组织申请工作。以北京市保障性住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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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北京公租房,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前往街道办,或者居住地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3.居住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北京市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公租房申请即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申请北京公共租赁住房的方法:申请北京公共租赁住房,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或住所乡镇住房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和宣传。居住区(县)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审查、宣传和确认。北京市住房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备案。北京市民或者农民工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住房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应当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人民住房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材料。申请人民政府应当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人民政府批准。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近日,北京市公布了公租房细则,规定外国人也正式纳入可申请范围。我们来看看北京的公租房供应商。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待家庭。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5平方米(含);3户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小于10万元(含),4户及以上家庭年收入小于13万元(含)。申请家庭应当选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变化,及时动态调整上述标准。3、外省市来北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可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其家属在本市无住房。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住房保障能力确定。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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