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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待家庭; 二、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5㎡;3户及以下家庭...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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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经登记、摇号、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租房保证金,提供履约担保。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下列次序进行摇号、选房:(一)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二)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三)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北京人申请公租房标准:需要本市城镇户籍,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米(含)以下。收入方面,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需在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要是你符合条件的可以自己申请的
第一,申请:当地居民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应当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新就业人员或者农民工应当向所在单位申请。第二,申请表。第三,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第四,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内容和材料。第五,初步审查:社区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应当在本辖区、本单位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应当在签署初步审查意见后上报。第六,审查: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如果最终审查,市住房建设局应当在最终审查后10天内等待最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最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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