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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前3日通知即可,有正当理由是合法的。无故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从你入职之日起一个...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以下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是有补偿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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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不能随意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①试用期期间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②必须在试用期内(如果法定上限为三个月,约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但已经实际履行满三个月则不视为在试用期内)。③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④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所谓证据,一方面指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责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另一方面指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真实的记录和评价
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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