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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辞退之日起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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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相冲突,变相剥夺了职工的法定权利,不具有合法性。2、调整岗位属于合同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经协商即予调岗显属违法,故前述六个月脱密期的约定应认定为无效。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如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能胜诉。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1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员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企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个月的薪水吧1、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2、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时间从2008年1月1日>施行起计算,以前的若有补偿,则按照当时的规定办。附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附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3、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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