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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病假条被开除合法。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假病假条的; 则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以以此为理由开除劳动者...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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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所以,你公司对你的处理是违法的
1.一般来说,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已经规定,哺乳期妈妈是三期员工,若非是触碰了所在企业的劳动纪律底线,还有触碰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可以解除的情况以外,其他情形是一概不可以辞退的。 2.然而,批不批假就是用人企业的用工主动权的范围了,若非哺乳期妈妈的确是在客观条件下,真的不足以提供劳动服务的前提(比如生病了,受伤了等),否则,用人企业也是能不给你批假的。 3.如果哺乳期妈妈生病了,并且是直接请的病假,那么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便开除员工的,这么做是违法辞退的行为,企业应当支付给哺乳期妈妈经济赔偿金的。假若你们双方协商不成,还能去找劳动部门出面,申请劳动仲裁。 4.不过有一种情况,就是哺乳期妈妈所享受的医疗期已经结束了,但还是无法正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所提出的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就是合情合法的了,但即便这样,还是得向你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另一块就是医疗补助金。
劳动法规中没有因请假而开除的规定,劳动者请事假,没有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批准的无论多久都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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