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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吗

2021-12-29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权的差异。许多安置房屋不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许多安置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分配土地,即不支付转让费。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房屋所有权和完全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即支付土地转让费。因此,当安置房屋在未来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支付土地转让费。当然,目前的安置房屋交易并不需要这样的要求,但法律规定是要支付的,所以,一旦政府出台了政策,它很可能会支付。2、质量差异。安置房屋的建设利润往往非常有限,因此,建筑商往往可以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此外,职能部门的监督无效,甚至串通,导致一般安置房屋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更负责任的,也有更多的示范项目,可以在几年内进行转售,但不能会遇到更好的安置房屋。3、商品房屋的质量限制。但是,只要在几年内不允许在市场上市。

相关法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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