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解除合同,但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就不能解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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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于2010年6月1日进入该公司工作,公司应于2010年7月1日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本条款规定的双倍工资是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机制,与劳动者每月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不同,双倍工资的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负责人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不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负责人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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